按照2014年出台的《北京市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北京市公交及轨道交通价格已达到动态调整启动条件,但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决定,今年暂缓启动公交和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的调整,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2018年底)累计。这意味着,在下一调价周期到来前,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价格将不会调整。
按照票价动态调整办法测算,2017年的公交地铁票价都达到了涨价的启动点。
2017年地面公交平均调价幅度应为0.1元
(其中,2017年当年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07元,2015年和2016年应累加合计0.03元),达到动态调整的启动点(0.1元)。但考虑到近年来本市地面公交客运量呈逐年下降态势,为保持地面公交票价对短途出行客流的吸引力,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决定,今年暂缓启动地面公交票价动态调整,地面公交的票价调整幅度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
2017年轨道交通平均调价幅度应为0.67元
(其中,2017年当年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28元,2015年和2016年应累加合计0.39元),达到动态调整的启动点(0.1元)。但考虑本市轨道交通仍在大规模建设,新线仍在陆续开通,客流尚不稳定,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研究决定,今年暂缓启动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轨道交通的票价调整幅度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
背景
●2014年12月28日
城市公共电汽车价格调整为:10公里(含)内2元,10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5公里。
轨道交通价格调整为:
6公里(含)内3元;6公里至12公里(含)4元;12公里至22公里(含)5元;22公里至32公里(含)6元;32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20公里。
●2015年12月22日
暂不启动调价
●2016年12月22日
暂不启动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