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ST中昌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5年1-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至1000万元,同比增长101.52%至103.03%,对公司股价构成重大利好,港口航运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3.68%,公司本季度净利润环比上季度下降47.85%至29.26%。
公司表示,1、在2015年6-7月资本市场动荡较为剧烈期间,控股股东三盛宏业为表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以及稳定股价的决心,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三盛宏业参股的佛山仕景铭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佛山三盛兰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三盛兰亭”)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托管期限为一年,佛山三盛兰亭每月支付托管费用350万元;托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佛山三盛兰亭另行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前期托管策划费用700万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将该托管事项计入2015年度损益24,500,000元。2、非关联方宁波翔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海燃料”)根据2014年4月23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铭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铭邦贸易”)订立的《船舶油料供应协议》向公司所经营船舶供应燃油,截至2015年9月1日,铭邦贸易应向翔海燃料支付油料款合计人民币28,940,195元。经过协商,双方签署《债权免除协议》,约定由铭邦贸易在2015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前述应付油料款中的18,000,000元,翔海燃料自收到铭邦贸易该笔款项当日,免除铭邦贸易剩余应付油料款人民币10,940,195元的支付义务。本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翔海燃料在收到铭邦贸易的油料款后,已出具函件同意免除铭邦贸易剩余应付油料款人民币10,940,195元的支付义务。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将该债务豁免事项计入2015年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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