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融媒体讯(解瑞羽 记者 王晓丹)
因为工伤住院治疗,单位却迟迟没有支付医疗等相关费用。进入执行期后,法官查封了该单位的账户,不到4天时间,法院就以“闪电”速度执结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吴某是我市某公司职工,2007年,吴某工伤鉴定伤残三级。2019年12月,吴某因工伤到牡丹江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花费治疗费用6千余元。2020年7月,因该公司未支付该笔治疗费,吴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共计860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企业失信不利影响,敦促其履行给付义务。并对被执行公司提起网络财产查控,迅速查封了该公司一个存有百万元资金的账户。起初,该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履行,但在得知公司账户被封后,又恳请法官先将账户解封,承诺几天后会联系吴某将钱付清。考虑到该案的执行标的较小,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态度坚决,要求该公司两天内履行完毕,否则将依法从其账户内扣划。
慑于法律威严,第二天,该公司就主动将全部执行款交至法院。申请人吴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惊讶地说:“执行速度实在是太快啦,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