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草船借箭”,
如今有业主想“借船出行”?
公交站就在小区侧对面,如今却被断头路、断头桥阻隔,业主出行要绕一个大圈。佛山顺德容桂凤凰湾·凤曦苑(以下简称“凤曦苑”)的业主们叫苦不迭:“小区犹如一个‘孤岛’,出行非常不便,偏居一隅也存在安全隐患。”
从断头桥对岸眺望凤曦苑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业主陈女士表示,“在断桥下借船划到对面更快!”一句调侃背后,反映出小区出行的诸多“痛点”。业主回家的“最后一公里”、启程的“第一步”为何这么难?记者进行实地走访。
走访
1. 即将收楼,小区竟置身“孤岛”?
“满心欢喜即将收楼,没想到小区周边却被断头路、断头桥包围。”市民李女士颇为无奈。与李女士有同样经历的约有1300户居民,他们大多于2019年购买了容桂凤凰湾·凤曦苑的商品房。如今,收楼在即却面临着“四面楚歌”。
“销售时开发商宣称周边四通八达,楼盘附近有5条道路通达。”另一名业主陈小姐向记者展示了销售在推销商品房时提供的宣传资料。“然而现实是,5条道路目前仅有1条路能通达,且需从东升村外绕行一个大圈,真是舍近求远。”她很生气地说。
业主根据购房前宣传材料和合同中的规划图梳理出的5条道路(业主供图)
根据购房前销售提供的示意图以及预售合同的规划图,业主表示,凤曦苑原计划通达5条路或桥以与外界相连。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目前仅开通的是一条市政道路(即道路1),道路5“断头”未通,道路2是断头桥所在位置,道路3和4并不能通行。陈小姐感慨道,“被断头路、桥包围,小区如同‘孤岛’,无法与凤凰湾实现快速通达,难以享受相关配套!”
记者走访发现,从目前距离凤曦苑最近的东升村公交站下车,步行约1.2公里抵达凤曦苑,途径市政道路(道路1),其沿途有学校、别墅区。“如果小区发生险情,消防车、救护车也需从这条路通过,如果遇到上下学或上下班重合的高峰期,堵车风险陡增,可能会耽误救援。”陈小姐说。
按红色箭头行驶或步行才能到达凤曦苑
记者在一手机地图App搜索“凤曦苑”发现,按照导航提供的路线,步行需要穿过东升村中小路,小汽车难以通行,且导航提供的步行最短路线无法直达凤曦苑,而是到了其前面一段未通的泥泞小路。
2. 断头桥“烂尾”,桥上成菜园?
记者在现场看到,凤曦苑位于目前市政道路(道路1)的尽头。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划图显示,凤曦苑北侧原计划通路(道路5),与凤凰湾花季苑的主干道相通,但目前该路段“断头”,被铁棚围起来,并堆满垃圾,铁棚外是鱼塘、菜地等。在凤曦苑北侧,广珠西线、广珠城轨也途经此地。
断头路(即道路5)前堆满垃圾
被业主诟病的断头桥位于凤曦苑前的东升村内。记者在现场看到,断头桥已建成一大半,无奈工程烂尾。该桥连接的是东升村和东逸湾住宅区、东逸湾(北门)公交站,该桥与东升村相连处被一栋危房阻隔,目前无法通行。
断头桥(即道路2)
据了解,小黄圃社区居委会于2019年12月发出通知,要求危房的户主于当年底对这一违法建筑进行自行清拆。次年,该危房被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一名居住在断桥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这条断桥已经有10来年历史,村民也需绕行才能到达桥对岸。”如今,断桥上变成了蔬菜种植区、车辆停放区,无人看管。
断头桥前的危房
在断头桥附近走访过程中,业主陈女士说,断头桥两岸均有小埠头,河涌下也有小龙舟,“赶时间的话,划船到桥对岸的公交站比绕行一大圈还快!”记者与凤曦苑多位业主沟通时了解到,业主们大多表示,收楼在即,目前仅有的1条主干道无法满足小区1335多户居民的出行需求,业主们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至少再开通1条道路以连接小区外的主干道,其他道路也应及时落实开通。
回应
1. 政府部门:北侧市政道路调规预计9月前完成
根据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凤曦苑商品房的出卖人为广东东逸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其进行房屋的开发建设。针对道路开通的问题,业主、开发商、物业方、政府相关部门从去年底到现在召开了多场现场协调会。
在最近的一次现场沟通会上,开发商代表、物业方代表称,在出售商品房时,均向业主展示并签订了《房屋情况告知书》《关于凤曦苑项目情况告知书》,房屋销售沙盘、示意图也均显示为断头路。凤凰湾项目部回应记者时也表示,关于市政道路的实际情况,在销售中心已进行了公示,同时也与业主签署了相关告知书。
在凤凰湾营销中心公示的情况告知书(碧桂园供图)
业主向记者出示的《房屋情况告知书》并未涉及道路情况,《关于凤曦苑项目情况告知书》其中涉及“规划市政道路(暂未通),可能存在一定的噪音影响”,但业主提供的相关销售宣传、规划图也均显示凤曦苑有多条道路通达。
预售合同中的道路规划(业主供图)
记者从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获悉,广东东逸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曾于今年1月底向容桂街道办事处发了一封《关于打通凤曦苑红线外北侧市政道路通向花季苑北侧道路的函》,该公司称,如道路(指北侧市政道路——记者注)不通,随小区交付入住车辆增加,学校接送车辆汇集,必会造成严重拥堵。经向容桂街道城建办了解,目前该段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但土地规划不符合(轻轨西侧土地显示为一般农田)。
容桂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今年2月回复称,经核查道路界线,发现存在1863.63平方米土地不符合土规的情况,暂无法打通凤曦苑红线外北侧市政道路通向花季苑北侧道路。
目前通达凤曦苑的市政道路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容桂管理所最新回复称,目前已跟区局对接,并已提交凤曦苑红线外北侧市政道路调规申请,区局正在编制相关调整方案,预计将在今年9月前完成。
2. 凤凰湾项目部:每隔约10天向业主通报进展
5月6日,记者联系凤曦苑所属的容桂凤凰湾项目部。其称,目前,已由容桂街道委托广东东逸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方,负责凤曦苑北侧市政道路(道路5)组织相关报建及施工工作;后续进展情况,凤凰湾项目部将每隔10-15个自然日以简报形式通报业主。
凤凰湾项目部回应记者称,除了上述道路外,其他道路(道路2,3,4)由于涉及当地村民拆迁,因此还需在容桂街道相关部门指导下有序推进,凤凰湾项目部将全力配合。该项目部称,道路建设将以容桂街道为主导,建永久道路,真正解决业主出行不便的问题。但该项目部对道路建设时间并未予以回复。对于事件的相关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律师观点:
销售广告若构成要约,当事人违约须担责
房屋销售的宣传图纸、沙盘等可否作为购房的参考?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惠升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严惠升律师提醒,购房者如在收楼时发现周边配套与购房前销售宣传不一致时,应该主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如开发商宣传单、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补充协议等。在和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购房者也要注意保留相关录音录像,以便依法向人民法院、房屋主管部门维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名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名润(除署名外)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